雖然我很厭惡共匪用「類推簡化」的原則創造了不少漢字,
但我對高雄市政府創造「県市」這個字卻持開放(談不上「支持」)的態度。
共匪的類推簡化很沒道理,
像「言」字旁的字,大多被他們簡化成「讠」字旁,
但為何「詹、誓、譬、警、誉」等字裡的「言」卻不這樣處理呢?
只處理「左偏旁」,卻不處理「下偏旁」,
所以說共匪還真是莫名奇妙!

高市府使用「県市」一字的最新情況可以參閱這則報導:
http://tw.nextmedia.com/applenews/article/art_id/33484191/IssueID/20110625
其實,以電子化日益加深的時代來看,
這種複合字,要 Unicode 組織願意收錄這個字才有實質意義。
講到 Unicode,就要把 CNS11643 全字庫扯進來!
CNS11643 交換碼是「行政院主計處電子處理資料中心」管理的,
Unic
ode 每隔幾年編製新的「中日韓統一表意文字擴展字區」時,
都是跟該中心接洽的!
Unicode 肯編,未來才會有通用的字型檔可以用。
如果只是用個別造字的
字型檔,那還不如不要用。

因此,高市府應該這樣做:
把「県市」這個字當成是「地段名」,
提案給行政院主計處電子處理資料中心,
提案流程詳見:
http://petition.cns11643.gov.tw/AIDB/words_flow.do
依該流程,業務主管機關就變成是內政部地政司,這樣或許會容易通過點!
雖然最後仍要經過教育部國語會、經濟部標檢局這兩關,
但是,如果內政部已經先背書了,那麼教育部、經濟部反對的聲音自然會減少。

教育部叫高市府附相關文獻資料,根本是強人所難!
而且就
算附得出來,教育部也沒本事為那些字考證吧!
教育部連編
一部 CJK 各字元集的字典都編不出來了!還指望他們什麼?
反而,大陸同胞編的
漢典」還比較強些!

另外,說實在的!
「招財進寶」、「丕羕」的複合字,一直有人在用,
多造個
「県市」又如何呢?
只是「県」是日本通用漢字;
「县」是中共簡化漢字。
陳菊拿的這個看板不好,
県市  
既然是台灣人造的字就要拿「縣」去右偏旁的,
也就是左偏旁應該這樣寫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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